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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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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8-24

 

8月23日上午,省社科联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组书记张瑞才同志主持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交流。

在主持学习时,张瑞才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余炳武副主席在发言中指出,条例的出台,让权责统一、失责必问成为从严治党的常态,必将进一步匡正党风、严明党纪。把责任落到实处,既是对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正向激励,也是对那些乱作为、怕作为、不作为党员干部的制度约束。将有力震慑不担当、不负责的行为,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责任扛在肩上。

江克巡视员在发言中指出,《问责条例》是第一部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创新成果,体现了党中央把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制度与行动的坚强意志。并从对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和最终目的的认识,把握好《问责条例》主要内容,提高政策法规水平和执纪监督水平,五点学习体会三个方面对《问责条例》和大家做了学习交流。

李春同志在发言中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颁布后的又一项党内重要法规。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支部书记,必须充分认识《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责任意识,尽心尽力履好职、尽好责,抓好责任落实,做贯彻落实的带头人。

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唐先胜同志也参加了中心组学习。唐组长指出:《问责条例》的出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解决党内存在问题的现实需要。省社科联党组高度重视《问责条例》的学习,是党组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的重要体现。学习《问责条例》要跳出《条例》学《条例》,站位要高,要把自己摆进去,把程序搞清楚,加强实践运用。

张瑞才书记在总结学习时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公布后,将与现行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构成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体系。今天利用中心组学习这个机会,唐组长就《问责条例》给省社科联干部职工做了一个很好的学习辅导,唐组长学的深、学的细、学的实,这种学习态度值得省社科联干部职工学习,充分体现了学习的重要性。我们的干部职工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要入脑入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下一步省社科联也要对《条例》规定的予以问责的情形加强问责,使问责常态化。(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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