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家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通过复核的通知
各州市社科联,省直有关部门,各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
根据《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每三年对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进行一次复核。2021年11月下旬,省社科联对2018年度、2014年度以及2010年前命名的22家省级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复核工作,经各基地自查,各州市社科联现场复核,省社科联组织抽查,结合各州市社科联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经省社科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继续保留22家省级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称号,进一步明确基地主管单位,对部分基地名称作适当规范调整。
请通过复核的省级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坚持开展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社科普及活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培根铸魂、守正创新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在行业领域中持续发挥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建设文化强省作出应有的贡献。
202201102021年度复核通过的省级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