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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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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2


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批准,现予发布《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并就做好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报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3815”战略发展目标,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按照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为提升公民人文社会科学素质服务。

、设立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旨在推出一批成系列、有影响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富有云南特色的科普作品,更好地宣传和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云南的实践,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人文精神,传播人文社科知识,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观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

申报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要体现鲜明的价值导向和创新意识,力求正确科普,生动形象,通俗易懂。

、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可以申请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一般项目;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1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

五、项目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请申请人紧紧围绕《选题指南》,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进行申报。申报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的,须为系列读物或系列视频牵头人,负责组织协调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系列读物项目牵头人个人须负责其中至少一本读物的编撰,并负责全套丛书的统稿工作;系列视频牵头人须为系列视频制作总导演,全面负责项目人员安排、作品质量、推播和资金运用,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七、选题指南》条目方向性条目。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条目文字表述作适当修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符合科普项目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前提下,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拟选题。

八、选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不重复立项,要避免与往年已立项项目重复或相似。(已立项项目,可登录省社科联网站查看)

九、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分类及结项要求:

(一)科普读物类:单册书稿一般不超过10万字,要求图文并茂,生动形象,通俗易懂。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5篇以上科普文章,须标注“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立项编号、作者、审核人(一般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成果的累计受众达到10万人次以上,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成果的累计受众达到3万人次以上。结项时将综合书稿质量、成果宣传推广情况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与效益,作为结项鉴定等级的重要依据。

(二)科普音视频类:成果应标注“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立项编号、作者、审核人(一般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经省社科联批准,成果可标注“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出品”。成果应在市级以上媒体播出或转载,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成果的累计受众达到10万人次以上,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成果的累计受众达到3万人次以上。结项时将综合音视频质量、成果宣传推广情况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与效益,作为结项鉴定等级的重要依据。

(三)科普调查研究类:成果应能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开展典型案例的解剖式调研,总结提炼重要实践经验。成果应标注“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立项编号,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得到市(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结项时将综合调研报告、咨询报告成果质量、领导批示及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情况,作为结项鉴定等级的重要依据。

十、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的资助额度为:

(一)重大项目20万元,一般为系列读物、系列音视频。

(二)重点项目10万元,一般为系列读物、系列音视频。

(三)一般项目3万元。

(四)青年项目3万元。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原则上不互相调剂。申请人应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教〔2021382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一、项目完成时限为1—2年,可申请1次延期,延期一般为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以《立项通知书》确定的起始时间为准。获准立项项目的《申请书》《立项协议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并申请结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结项的,或到期后未申请延期并得到批准的,课题作终止研究处理,已拨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取消申请人3年申报资格;研究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课题作撤项处理,已拨全部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取消申请人5年申报资格并向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通报。

二、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课题研究,对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其中两个项目的申报。

(二)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各类研究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本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在2023620日之前的,或在530日前已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日前提交结项材料但未通过结项鉴定的,申报项目不参与评审)。

(三)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2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四)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五)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报本年度项目。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申报项目的,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如获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三、本年度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网下填报的方式进行。云南省社科联网站社科项目管理系统(www.ynskl.org.cn)为项目申报的唯一平台,申请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请书》和《活页》。《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2000字。按《活页》中要求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申请人要保证申报材料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对个人及责任单位予以通报;如获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取消申请人5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采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核申请人申报资格、《申请书》《活页》填写内容和格式、课题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经费预算等,并签署明确意见。在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确保提交的《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信息与上传系统的电子版信息完全一致。各州市的申报材料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盖章后,连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当地社科联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社科联;省委党校、省社科院及在昆高校等省直部门统一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包括:1.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申请书》2份、《活页》一式102.系统自动生成并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

五、本项目实行同行专家《活页》匿名初评,通过初评的再提交会议评审,立项名单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网公示。初评和会议评审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请托评审专家。凡行贿评审专家,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如获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取消申请人5年申报资格;项目评审中评审专家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取消个人5年评审资格。

六、本年度项目网络申报时间为2023520日至 620日。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6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邮寄材料务必620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业务联系人:普   0871-68319664

 管理系统联系人:李启爽 0871-63639907-8009
    技术问题反馈QQ群:695607922

地址:昆明市二环西路397号云南省社科联科普部

电子邮箱:ynskpj@163.com


2023年度科普项目选题指南.xlsx

2023年度云南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活页.doc

2023年度云南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申报数据规范表.xls

2023年度云南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申请书.doc


 

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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