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关于印发《云南省社科联关于开展云南省社科之家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207
发布时间:2024-03-28

各州(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各省级社科学术社团:

现将《云南省社科联关于开展云南省社科之家建设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227日    


云南省社科联关于开展

云南省社科之家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群团组织改革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大部署、省委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社科联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努力建设政治站位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对外形象好、团结、和谐、温馨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之家(简称“社科之家”),更好地服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为繁荣发展云南哲学社会科学作出新贡献,制定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一)开展社科之家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工作举措。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强调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社会科学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明确了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任浙江省委书记时强调,要通过加强党的领导,通过社科联自身的努力,通过广大社科界同志的支持,促使社科联成为组织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进行学术研究和参与决策的重要力量,成为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提高人文社科素养和理论水平的重要阵地,成为社科信息汇集和促进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使社科联真正建成“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之家”。在省社科联第六次代表大会上,省委书记王宁要求社科联要加强社科联班子和队伍建设,更好肩负起职责使命,当好党委和政府信得过、靠得住、用得上的思想库和智囊团。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曾艳强调,各级社科联组织要“尽快补齐短板,强化功能,把社科联真正建设成为‘社科工作者之家’。”

(二)开展社科之家建设,是加强社科联自身建设,建强基层社科联和社科学术社团,繁荣发展云南哲学社会科学的工作举措。

近年来,全省各级社科联组织建设持续完善,社科组织网络不断健全,社科学术社团管理逐步制度化规范化,但社科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到位,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吸引和凝聚不够有力,对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和辐射不够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2023年,省委第三巡视组在巡视省社科联时指出,省社科联“发挥的桥梁纽带作用不充分,打造社科工作者之家至今无实质办法。”推动社科之家建设,既是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也是对标文化强省建设目标,夯实社科基础、补齐工作短板、提升社科组织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更是打通服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广大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参与社科研究、学术交流、社科普及等提供平台,发挥社科惠民作用的必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工作要求,“学术研究的信息枢纽、成果转化的活动平台、社科普及的重要窗口、凝聚人心的精神家园”为功能定位,服务学者、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围绕“建、管、用、育”一体化,注重“建”、加强“管”、突出“用”、促进“育”,打造学术交流中心、社科普及中心、社科服务中心,当好桥梁纽带,凝聚社科专家学者,培育社科志愿者队伍,提升学术质量,推出精品力作,打造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平台。

三、认定标准

各州(市)社科联、县级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和省级社科学术社团作为社科之家建设和管理主体,自主建设。省社科联按照以点带面、试点先行的思路,采用“积极创建、择优认定”工作模式,通过平时考察、现场调研等形式,从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硬件保障、活动载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认定省级社科之家。 

(一)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建设政治坚定、坚强有力、奋发有为的领导班子。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政治观、内容关、导向关。自觉抵制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现象,学术生态良好。

(二)组织建设。州(市)、县级社科联和高校社科联组织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社科联组织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按照章程规定的期限完成换届工作。社科联、社科学术社团组织架构、领导班子姓名、职务实现亮牌,运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加强网上社科(社团)建设和线上线下社科之”等阵地建设,做到工作透明化、公开化、规范化。

(三)队伍建设。州(市)、县级社科联和高校社科联配强主席、专职兼职副主席,明确工作职责,发挥优势服务专家学者。社团配齐理事(常务理事)、监事(长)、副会长或副理事长、会长或理事长。对所属社科工作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培养带头人,建立专家团队,组建社科志愿服务队伍,完善激励机制。用心服务专家学者,完善、畅通社科工作者利益表达渠道和机制,及时反映社科工作者的意见和呼声,维护社科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四)制度建设建立工作会议制度、服务社科工作者工作制度、评优评先制度,以制度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高效化运行,社科联、学术社团建设、管理、运行等有关档案资料齐全开展“最美社科人”、优秀社科工作者等系列评选活动和通报表扬,做好社会科学奖、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等推荐工作。向同级党组织推荐优秀社科工作者。

(五)硬件保障。本着共建共享用原则与有关部门机构合作,依托各级社科普及基地、社科活动场所等健全完善“社科之家”,实现“六有”标准,即有组织机构、有场所设施、有管理制度、有活动载体、有经费保障、有服务队伍。保障社科之家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开展工作的必要的配套设施,活动室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配备办公设备、桌椅板凳、书架书籍、社科报刊等。

(六)活动载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研究,组织实施社科研究项目,研究阐释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升研究水平,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开展理论研讨、学术交流、讲座论坛,提升学术活动水平。组织开展各类社科普及活动,不断提升公众人文社科素养。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4年2月—3月)。省社科联研究部署社科之家建设工作。

(二)试点建设阶段(2024年3月—10月)。各州(市)社科联、县级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和省级社科学术社团根据省级社科之家标准,制定建设方案,自行建设。

(三)认定阶段(2024年11月—12月)。省社科联组织申报、考察,认定一批省级社科之家。

(四)视2024年试点工作情况,2025年转入日常工作阶段。

(五)省社科联每年组织一次社科之家工作情况评估。对评估合格的,继续保留省级社科之家称号;对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省级社科之家称号。

五、经费来源

社科之家建设经费由各单位自行筹措,对认定的省级社科之家,省社科联给予适当工作经费补助

 

 

 

 

 

 

 


关于我们 | 建议意见 | 网站声明 | 文件下载
版权所有: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友情链接:
网站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