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云南省第二批(2021年)社科普及创新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积极探索新时代社科普及工作的新方法、新载体,不断推动社科普及工作品牌化、社会化、网络化、常态化,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深入推进新时代我省社科普及事业的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社科联决定开展云南省第二批(2021年)社科普及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州(市)、县(市、区)、高校社科联,省属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近两年来开展的具有创新、示范意义和一定社会影响力、美誉度的社科普及项目。已被列为第一批(2020年)社科普及创新项目的,本年度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主题鲜明,导向正确。推介项目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具有鲜明的主题,积极弘扬正能量,融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于一体,体现“三贴近”要求,富有时代感,有特点,接地气。
(二)形式新颖,亮点突出。推介项目要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社科普及工作的新要求,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内容形式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平台载体充满活力。
(三)成效显著,示范引领。推介项目要求参与面广,辐射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科普效益显著,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和推广普及价值,可供全省社科普及工作提供重要参考或借鉴。
三、推荐办法
(一)各州(市)社科联负责统一组织所属县(市、区)社科联、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项目推荐,各州(市)推荐名额限4项(其中州市辖区内省级社科普及基地项目不少于2项)。
(二)各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直单位所属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推荐名额限1项。
(三)推荐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1.《云南省社科普及创新项目推荐表》;2.《云南省社科普及创新项目推荐汇总表》;3.申报材料附件:包括活动照片(不少于5张,像素不低于3M)、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宣传报道(注明刊登来源及时间)、领导批示(扫描件或复印件)等。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申报表一式三份、汇总表一份,请同时把电子版报送科普部工作邮箱。相关表格请在省社科联网站(www.ynskl.org.cn)通知公告栏本通知文末下载附件。
(四)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
(五)省社科联将对受理的项目组织专家开展综合评估,确定云南省第二批(2021年)社科普及创新项目,并给予每项5万元项目经费资助。
联 系 人:杨 杰 曹 阳
电 话:0871—68319664、18687536575、15877968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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