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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云南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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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6

 

省级有关党政研究部门机构),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省级科研院所、省属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高职高专)、省级社科学术社团(含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各州、市社科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和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人才工作会议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云南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准确掌握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现状,更好服务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省社科联按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工要求,为做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发展规划,决定组织开展全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人才强省战略的总体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了解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深入分析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加强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措,切实增强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提供坚人才保障。

二、调研方式、范围和对象

(一)调研方式

采取书面调研、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调研。第一阶段,以书面调研和发放调查问卷为主;第二阶段,调研组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开展调研。

(二)调研范围

包括全省各级党政研究部门(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高职高专)、社科学术社团(含民办社科研究机构)。

(三)调研对象

1.省级有关党政研究部门(机构)主要统计专职从事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体学科分布对照表见附件4,下同)研究的人员,一般应具备初级(含)以上职称或本科(含)以上学历。

2.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省级科研院所、省属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高职高专)主要统计专职从事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教学、研究等工作的人员,一般应具备初级(含)以上职称。

3.省级社科学术社团(含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主要统计:(1)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人员;(2)专职从事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研究、普及工作的人员,一般应具备初级(含)以上职称或本科(含)以上学历。注:对已在各级党政研究部门(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高职高专)统计范围的人员不再重复统计。

4.各州、市社科联主要统计本行政区划内,在各级党政研究部门(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科研院所、社科学术社团(含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专职从事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教学、研究、普及工作的人员,调研对象界定参照省级层面相关要求(前3项)执行。

注意:统计中要避免出现重复统计。某一人已在某一学科统计,就不能在另一学科统计。省内人才在多部门(岗位)任职以人事关系所在工作单位(岗位)为准进行统计;通过柔性引进到我省工作的省外人才,以聘用单位为准进行统计。

三、调研内容

(一)社科人才基本情况。社科人才总量、年龄、职称、学历学位、学科分布、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等情况。

(二)社科人才政策和待遇落实情况。社科人才发展规划、政策制定、执行情况,人才待遇落实情况,社科人才对工作、生活、创新创业创优环境的满意度等情况。

(三)紧缺或急需社科人才情况。紧缺或急需社科人才的岗位以及岗位要求,如专业要求、学历要求、特长要求等情况。

(四)社科人才流动情况。近五年社科人才流动情况,包括省内外流向、领域流向及流动社科人才的学历、学科、专业等情况。

(五)社科人才培养及团队建设情况。近五年现有社科人才的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机制、培训方向、培训效果等情况。

(六)社科人才引进情况。近五年社科人才引进情况,包括引进社科人才的数量、层次、专业等以及引才政策、引才力度、引才方式,人才引进后的后续管理、使用等情况。

(七)社科人才使用情况。现有社科人才作用发挥情况,包括人才激励、保障措施落实等情况。

(八)存在问题及原因。在社科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留住以及管理和服务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社科人才积极性、创造性的主要问题,引起社科人才流失的主要原因,引进社科人才的主要障碍等,查找社科人才工作在观念、环境、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九)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就我省社科人才工作政策、办法、措施等,特别是加强网信、知识产权、小语种、“双碳”等人才队伍建设,提出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

四、任务分工

(一)各州、市社科联统计梳理本行政区划内(不含省属高等院校)各级各类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填写云南省社科人才队伍数据统计表A卷(附件1)、云南省社科人才基础数据统计表B卷(附件2),并按照“调研内容”要求的9个事项形成调研报告;同时,组织本地区不少于30%的各层次社科工作者参与填写线上云南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调查问卷(附件3)。

(二)省级有关党政研究部门(机构),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省级科研院所、省属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高职高专)统计梳理本部门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填写云南省社科人才队伍数据统计表A卷(附件1)、云南省社科人才基础数据统计表B卷(附件2),并按照“调研内容”要求的9个事项形成调研报告;同时,组织本部门不少于50%的各层次社科工作者参与填写线上云南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调查问卷(附件3)。

(三)省级社科学术社团(含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统计梳理本部门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填写云南省社科人才队伍数据统计表A卷(附件1)、云南省社科人才基础数据统计表B卷(附件2),组织本部门各层次社科工作者参与填写线上云南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调查问卷(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调研工作按要求顺利完成。并明确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于7月15日前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传真至省社科联。

(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本次调研为契机,对本地区、本部门社科人才进行全面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和数据,确保上报数据和信息完整、真实、精准。在准确掌握数据和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有情况、有分析,特别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社科人才管理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从培养、引进、用好社科人才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能落地见效的意见建议。

(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调研报告、云南省社科人才队伍数据统计表A卷(附件1)、云南省社科人才基础数据统计表B卷(附件2)纸质版经分管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省社科联(附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光盘)。同时,按比例要求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各层次社科工作者完成线上调查问卷。

联系人及电话

阮凤平  (对口联系省级有关党政研究部门,省委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省级科研院所)  0871-68319235

罗  俊  (对口联系州、市社科联)  0871-68318823

何晓晖  (对口联系省属高等院校)  0871-68310844

李晓健  (对口联系省级社科学术社团)  0871-68327029

传   真:0871-68328676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二环西路397号省社科联306室,650106

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ynskl.org.cn/(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通知公告”或“信息公开——文件下载”栏目)

附件1-云南省社科人才队伍数据统计表A卷.xls

附件2-云南省社科人才基础数据统计表B卷.xls

附件3-云南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调查问卷.doc

附件4-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学科分布对照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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