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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联举办“聚焦依法治国 建设法治云南”学术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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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4-01

 

2015年3月26日,省社科联举办了以《聚焦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云南》为主题的社科学术沙龙活动。这次活动由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齐虹丽主持,邀请了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巍教授、云南省地方立法研究院李婉副教授琳做主旨发言。省社科联靳昆萍副主席及来自省政府法制办、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规划办、省高院研究室、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云南警官学院、云南民族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省委党校、云师大商学院等单位的24位法学界与法律界的专家参加了此次交流活动。

高巍教授以边疆反恐问题为切入点,以云南和边疆为例分析了边境地区反恐的特殊性,探讨了边疆地区在反恐法治化过程中目前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措施;李婉琳副教授从依法治国形成的背景、依法治国理念体系、在建设法治云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宏观方面谈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在轻松而热烈的气氛中,大家围绕《法治云南建设》中亟需解决的若干问题展开讨论,特别是生态环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要求云南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这个要求深刻揭示了生态环境对于云南发展的极端重要性,为我省进一步找准目标定位、突出优势特色、推动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随着新环保法的颁布实施,云南将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是各位专家在本次沙龙中的讨论重点。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书记杨士龙教授就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解、目前云南省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环境资源保护与地方立法的相互关系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在习总书记对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新要求的背景下,地方立法要提高环境资源立法质量,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第一,环境资源是一个整体,在这个问题上如何解决有效防止立法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第二,环境资源立法体系化问题;第三,目前,国家环境资源立法仍由许多空白。对云南而言,如何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到国家立法中?如生态补偿问题等;第四,在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问题;第五,如何把环境影响纳入立法评估考量中去,等等。

 

在3个多小时的交流活动中,大家畅所欲言,讨论充分且深入,不同观点的碰撞、对话使本次沙龙活动充满活力。参会专家纷纷表示,希望社科学术沙龙能像连续剧一样不断继续下去,为广大社科工作者提供一个交流思想、观点互动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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