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边地民族寻一条光明的大道--德宏末代《十司》的《自我救赎》之路》
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治理少数民族的一种政治制度,也是研究相关少数民族史和地方史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新中国成立之前的云南省德宏州这一区域内,是由十个土司分别统治的,这些土司的形成、起源于元朝,完备于明朝,清袭明制,进入民国,从中央政府到云南地方当局,都将《废土改流》设为既定方针。所谓废土归流,就是废除土司,改设流官管理。号称《腾龙十司》的今德宏境内的傣族土司群体,在拥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前提下,通过各种软硬手段,竭力维护传统体制格局,进行《自我救赎》。抗战爆发后,云南边疆的一些土司组织游击队抗御日军,受到国民政府褒奖。新中国成立后,上世纪五十年代,人民政府在南部边疆实行民主改革,最终废除了残余的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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