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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嘱托创佳绩 承担使命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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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03

郑继承


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也是云南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最为艰巨的一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给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乡群众回信,祝贺独龙族实现整族脱贫,勉励乡亲们“再接再厉、奋发图强,同心协力建设好家乡、守护好边疆,努力创造独龙族更加美好的明天”。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继2014年元旦前夕收到独龙族乡亲报告独龙江公路隧道即将贯通的来信后立即作出重要批示、2015年初考察云南时特别会见独龙族干部群众代表之后,再一次对独龙族的特别关心。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的字里行间充满着关爱,字字亲切、句句暖心,既充分肯定了独龙族脱贫攻坚取得的显著成绩,对独龙族未来的发展赋予新的使命,又为全省各地统一思想,抓好落实,扎实做好今明两年脱贫攻坚工作,聚集力量向深度贫困堡垒发起总攻,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强了决心信心,指明了奋斗方向。

回顾过去,系统总结云南扶贫开发的宝贵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在回信中指出,新中国成立后,独龙族告别了刀耕火种的原始生活。一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边疆群众的生活十分关心,对边疆地区的发展高度重视,特别是对事关各民族人民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扶贫开发事业更是亲自部署。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鼓舞下,云南各族人民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扶贫开发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回顾历史,在各个历史阶段,云南始终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根据致贫原因的阶段性变化,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地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探索出一条具有边疆民族特色的扶贫道路。

从历史阶段来看,云南扶贫开发经历了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系统化扶贫、保障型扶贫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五个阶段,推动扶贫主体由“一元结构”向“多元结构”转变、扶贫目标由“解决温饱”向“发展致富”转变、扶贫方式由“救济式”向“开发式”转变、扶贫对象由“区域型”向“家庭型”转变、扶贫政策由“笼统化”向“精细型”转变,形成了循序渐进、井然有序的云南扶贫开发历史脉络。

从脱贫成效来看,通过各级各类扶贫开发政策在云南的深入实施,云南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生活消费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实现了大规模贫困人口的整体脱贫,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云南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2017年已有15个县正式脱贫摘帽,2018年又有33个县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于今年4月4日向社会公示退出贫困县序列。

从特色经验来看,长期以来,云南各族人民在与贫困作斗争过程中,探索出一系列治理贫困的有效经验。这些经验,为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提供了思路与方法。

直面现在,深刻把握云南脱贫攻坚的严峻形势

习近平总书记在回信中指出:“进入新时代,独龙族摆脱了长期存在的贫困状况。”与独龙族同步实现整族脱贫的,还有同样从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德昂族、基诺族,也率先实现整族脱贫,历史性告别绝对贫困。今年还将有7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族脱贫。这一切彰显了进入新时代云南扶贫开发的成效。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云南脱贫攻坚事业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也不少。

贫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待增强。云南贫困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贫困地区发展质量还不高,创新能力和动力还不够强,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地区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这些严峻的形势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云南在全国“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占比高,这些深度贫困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存在特殊性、文化传统和生活观念存在特殊性,与既有成熟扶贫模式匹配的难度较大,影响了区域整体生活水平的提升。二是贫困地区产业培育缺乏合理的市场指导,导致同类型产业全面开花,集中度不高,规模化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积极性。三是社会保障兜底政策对接还不够完善,一些基层组织对社会保障“兜底”政策的理解还停留在“两线合一”的层面,而没有真正从“兜底”的角度来深刻认识,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农村低保、新农保、医疗救助等政策对接还不太完善。四是对于贫困地区面临的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关注不足。五是部分贫困人口中“等靠要”思想和“不愿退出贫困户”思想依然存在。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容忽视。扶贫领域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数字脱贫等问题,不仅对扶贫开发工作产生负面影响,也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展望未来,主动承担时代赋予云南的神圣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在回信中强调,脱贫只是第一步,更好的日子还在后头,希望乡亲们再接再厉、奋发图强,同心协力建设好家乡、守护好边疆,努力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这既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率先实现整族脱贫独龙族的希望,也是对全省各族干部群众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希望。“脱贫只是第一步”,明确了摆脱贫困是边疆民族群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步;“更好的日子还在后头”,鼓励边疆各族群众在新时代更加努力创造美好生活,更进一步投入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中。展望未来,新时代的云南应积极主动承担起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推动全方位改革开放,在聚集全省之力向深度贫困堡垒发起总攻,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的基础上,把稳定脱贫与防止返贫摆在同等重要位置,着力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边疆民族群众的力量。

始终坚持党对扶贫开发事业的绝对领导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所在,党在扶贫开发事业中的领导权则是这一优势在扶贫开发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是一项极其重大、极为严肃的政治使命。在新的历史时期,云南必须深刻认识这一政治使命的责任担当,以更加强烈的为民造福情怀,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践行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追求,完成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使命。

全面把握扶贫开发全过程的精准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立足于新时代,云南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严格按照“四个切实”“六个精准” “四个一批”的总体要求,将精准贯穿贫困识别到贫困退出的全过程,搭建扶贫同扶志、扶智紧密结合的精准通道,前瞻性谋划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解决方案,实现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

牢固树立以大扶贫为统揽的总体格局。“大扶贫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之后的又一重大理论创新。云南在脱贫攻坚决胜阶段,必须围绕大范围参与、大流程管理、大部门合作、大区域协作的扶贫开发思路,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扶贫开发事业中,促进扶贫开发工作程式化、扁平化、高效化运行,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内外齐动的大扶贫格局。政策层面,保持与中央政策的精准性衔接;机制层面,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运行机制;责任层面,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2019年5月6日发布于云南日报)

(作者系云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云南民族大学扶贫开发研究院副院长、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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