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召开首次会议
作者:   日期:2009-09-02   标签:  


云南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评奖委员会召开首次会议

 

    2009828下午,云南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在省社科联召开首次会议。省社科联主席、云南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义明同志和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研究室主任童志云、省财政厅副厅长刘德强等23名省评委委员参加了会议。

        参会的评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云南省第十三次(2009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专家们认为:我省社科评奖工作经过22年的探索和实践,每年都有更新、都有发展,已经成为我省社科界的一个品牌;评奖实施细则越来越规范了。但为了把评奖工作做得更好,还要在多年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修改,专家们提出了很多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王义明同志在会上指出,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迄今已进行到第十三次,到目前为止,我们的评奖工作都做得很顺,对云南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科事业的繁荣起到了推动作用。近年来,随着中央和省委对社会科学的越来越重视,我省社科评奖工作也一年比一年做得好,但奖励力度和奖金数额还远远赶不上自然科学。省社科联受省委、省政府的委托具体负责社科评奖工作,多年来一直兢兢业业,付出了很多努力。评奖经费方面,经过多方努力,今年已有所改善。在这要感谢各位评委的支持!总结各位评委的发言,感到本次评奖有新意,创新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增加了评委,体现了广泛性;二是增加了行评程序;三是对荣誉奖的评选范围进一步作了界定。

    王义明主席对本次评奖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实施细则中有关表述要更加准确、规范;根据参会的各位评委专家们提出的意见,本次评奖可以按实际申报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各类奖项的具体数额;对我省1996年制定的《云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应进行重新审查和修订。

    王义明主席最后说,实践证明,长期以来我们的社科评奖工作,为我省社科界的繁荣、社科人才的培养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希望各位专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并支持评奖工作。

    省社科评奖办工作人员和昆明市国信公证处的公证员列席了这次会议。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云南省第十三次(2009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