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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视角下寻找受害人之救济与行为人行动自由之维护间的平衡 ——— 《财产性利益之侵权救济控制研究》简介
来源: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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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6

新视角下寻找受害人之救济与行为人行动自由之维护间的平衡

 ——— 《财产性利益之侵权救济控制研究》简介

 杨惟钦

 

一、内容摘要

法律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在于通过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使得公平、正义得以实现,然而并非所有的社会关系都能够进入法律的效力范围并受到调整。于侵权法而言,其旨虽在救济受侵的民事利益,但并非所有的民事利益都应该得到侵权法的关怀与救济。故应为侵权法的利益保护范围设定清晰合理的界限,从而为社会中之所有行为人提供合理的行为预期,实现责任的期待可能性,并最终实现 “他人之利益的保护 “行为人自身行动自由维护间的有效平衡。本书以民事财产性利益是否得到保护及如何获得救济为研究的逻辑起点,深入认识和分析各种利益的本质所在,以及各种利益实现救济过程中对法律规范需求的关键之所在;以典型财产利益为主要研究对象,比较研究大陆法系及英美法系各主要国家的侵权法规范模式和财产性法益救济控制及实现问题,观察不同救济机制之下的规范方法和赔偿控制理性,以期能够相互借鉴,并最终发现不同法律机制背后价值判断的共识,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定法、司法实践,全面、深入地分析、论证侵权法所保护的财产性法益范围。全书主要涉及侵权法法益保护范围的相关基础理论、侵权法可救济之财产利益的具体法益类型化分析、纯粹经济损失之 “关系视角下的本质探讨与救济实现、侵权救济控制中的考量因素、民事责任体系的自洽实现等。

 

二、主要创新点

 

本书的创新性在于透过侵权法之规定的表面现实去发现不同财产性利益的法律意义,这不仅仅是一个事实发现问题,更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因此,本书进行了以特定利益的 “本质”“特征等要素为线索的逻辑判断和规范分析,并展开服务于救济控制的类型化研究,其中尤其注意考察受侵利益相关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模式及紧密度这一影响赔偿责任成立的关键因素,紧紧围绕利益及因该利益受到侵害而产生的责任对社会不特定之人所产生的现实期待可能性与预见性之有无与大小来说明和论证法律救济的必然性与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透过既得利益 “期待利益的界分及本质异同说明受侵利益救济的该当性与救济机制的自身趋向。此外,本书还从更宽的视野下去发现和寻找特定财产性利益获得侵权法救济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并探寻如何实现侵权法与合同法的协调运行。

 

三、主要贡献

 

该书可以指导研究者更好地发现财产性利益的本质特征、财产性利益的社会经济关联与意义、透过利益社会关联本质的视角发现财产性利益于侵权救济中的合理控制要素与边界及实定法中完成救济控制的规范性机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指导我们的司法实践,指引裁判者分析具体案件中财产性利益救济的正当性与救济机制的选取完成,解决财产性利益之救济边界的合理控制问题。

 

 

作者简介

 

 

杨惟钦,1978年生,民商法学博士,云南大学法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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