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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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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4-27

 李育全

(云南农业大学昆明650201)

 

一、强化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宣传教育,凝聚民心

强化我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宣传教育,这不仅是全国各民族人民对祖国的文化认同和纽带,也是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心理共识和思想基础,旨在提高人们的六个认同:一是提高对祖国的认同。二是提高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三是提高对国家主权的认同。四是提高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五是提高对执政党的认同。六是提高对政府的认同。

二、切实推动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顺应民意

1、在国家战略指导思想上,要从团结稳定优先转变为发展优先。长期以来,在国家层面的战略指导思想上,边疆民族地区都被认为首要的任务是保持团结稳定,这是基于边疆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和战略地位的研判和认识。边疆民族地区始终围绕团结稳定是第一位的思维模式,客观上抑制了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积极性,反而使差距进一步拉大,使团结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必须抓住周边和平的有利时机,转变战略思维,边疆民族地区仍然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发展促进和谐,在发展中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只有各民族都发展了,民族融合的程度才会提高,民族关系才会更加和谐,各民族团结统一的意志才会更加坚定。

2、在国家对外开放格局上,要从沿海开放优先转变为延边开放优先。从发展战略上看,延边开放是发展的必然结果,而我国的延边地区大多是少数民族地区,所以延边开放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息息相关。在未来的国家发展战略中,为有效应对和融入全球化的大趋势,应总结沿海开放的成功经验,逐步扩大延边开放的步伐,实施国家发展的南向战略和西进战略,南向战略就是以云南为起点,以东部和中部为纵深,把云南建设成为通往东南亚、南亚的陆上桥头堡;西进战略就是新疆和西藏为起点,把新疆建设成为祖国面向西北开放的前沿,把西藏建设成为面向南亚次大陆的战略基地。内蒙作为京津地区的重要能源基地,依托京津地区的发展,融入首都经济圈。形成全方位开放发展的立体格局,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大发展、大繁荣。

3、在国家扶持政策上,要从扶持特定民族向扶持民族地区转变。目前我国的综合国力已经大幅提升,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拖人均后腿的也主要是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边疆民族地区,形成了《木桶效应》,既短板效应。因此,在国家扶持政策上,应该集中力量办大事,把短板补起来,不再单一地扶持某个民族,而是整体扶持边疆民族地区,让边疆民族地区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边疆。

4、在国家投资政策上,要向边疆民族地区倾斜。《十二五》时期经济发展的后劲取决于国内市场,消费和投资的主要对象在国内,尤其是国家的重大投资应该有针对性地作战略调整。要真正拉动消费,必须使相对贫困阶层手里有钱,只有老百姓手里有钱,才会有消费的欲望。边疆民族地区基础设施薄弱,投资的潜力巨大,比如高速铁路建设,目前边疆民族地区仍然处于空白,应结合边疆民族地区的实际,在国家重点投资上向边疆民族地区适当倾斜,促进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大城市间的高速铁路接轨,推动城市群的发展。

5、在国家法律制度上,要给予边疆民族地区更大的自主权。边疆民族地区大多是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拥有相当的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区取得了很好的成就。但边疆民族地区并不完全是自治区,比如云南,应该赋予边疆民族地区更多的经济社会发展权力,在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下,允许边疆民族地区以更加灵活的发展经济,鼓励边疆民族地区走出去,发展与周边国家的全方位合作。

三、着力解决好边疆民族地区民生问题,保护民利

1、教育资源布局应向边疆民族地区倾斜。要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大力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在教育资源布局上给予倾斜、在教育投资上给予优先考虑。一是大力扶持边疆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提高边疆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质量。二是集中力量在边疆民族地区办好几所知名高校,打造全国一流的高校。三是在边疆民族地区高校中,重点选择1至2所高校,升格为国家直管的部级高校,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等教育的发展。四是在学科学位点建设上,给予边疆民族地区特殊的倾斜,推动高层次人才培养。五是在职业技术教育上,向边疆民族地区倾斜,适当降低门槛,以提高边疆民族地区人口的素质。

2、大力发展边疆民族地区的民族医药和生物药业。一是应以发展民族传统医药和生物药业为重点,提高民族医药的科技含量,国家应该重点扶持民族医药和生物药业的发展,比如《藏药》、《苗药》,云南白药等。二是大力发展中草药产业,边疆民族地区生物资源丰富多样,珍贵中药材较多,应大力扶持中药产业的发展。三是加大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边疆民族地区比邻多个国家,边境线长,是疫病传播、流行的重要通道,随着开放程度的加深,应重点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防止疫病的跨境传播。四是加大特殊疾病的防控力度,构筑健康生活、平安生活的安全网。五是加大医疗科技的研发力度,组织攻关力量开展特殊疾病的普查和治疗对策的研究。

3、社会保障应适当向边疆民族地区倾斜,把少小民族统一纳入医疗和养老保险范围。边疆民族地区由于财力不足,社会保障的力度心有余而力不足。国家应在最低生活保障、扶残助幼、优抚敬老等方面给予特殊的关照和倾斜,这不仅是保边安民的大事,也是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党的光辉照边疆的重要举措。多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给予了少小民族很多关心,从扶贫、教育、医疗等多种渠道给予了少小民族很多扶持,但由于资金分散,形不成合力,享受对象各有差异,应该整合多种资金,在推行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基础上,把少小民族直接纳入医疗和养老保险的范围,以解决其生活的后顾之忧,从而激发自我发展的积极性。

4、调整边疆民族地区产业结构,以产业发展带动就业。我国现代化发展迅速,但一、二、三产业比例不尽合理,劳动力主要在第一产业就业,导致农业劳动力过剩,二、三产业不发达不仅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且抑制了大学生的就业。而在发达国家,就业人口在各个产业的分布刚好与此相反,大量劳动力在二、三产业就业,只有少数人口在第一产业就业。越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占国民经济的比例越低,就业结构就越不合理,就有越多的劳动力富集在第一产业。边疆民族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就业结构更不合理,更多的劳动力只能在第一产业就业。所以,调结构、转方式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发展的问题,也是解决就业难的根本举措,是调整优化就业结构的根本途径。

四、完善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维护民权

一是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任何社会都必须追求的基本价值和目标,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基本的公平和正义,这个社会必然走向衰落。对于边疆民族地区,最大的公平和正义莫过于平等享受发展机会和发展成果。二是要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着力保护好低收入群体。在国家的整个分配格局中,尤其是再次分配中,应适当向边疆民族地区倾斜。三是挖掘少数民族法治资源。边疆民族地区有着丰富的民族民间法治资源,对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和和谐有序发展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应在国家法律范围内,促进少数民族法律文化与国家法律文化的融合。四是完善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把调解处理作为社会稳定的《润滑剂》。五是建立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色的信息渠道和反应机制,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要及早发现和解决,确保边疆民族地区安宁有序地发展。六是依法坚决处置可能造成边疆民族地区社会不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的安宁与和谐。七是依法坚决打击严重危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势力,决不手软,尤其是恐怖主义势力、疆独势力、藏独势力和邪教,一旦抬头,必须依法严厉打击,维护国家主权和边疆民族地区的和谐发展。

五、加强边疆民族地区党委和政府的形象建设,减少民怨

1、规范各级党委和政府行为,提高党委和政府的公信度。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必然是守法而有诚信的政府,人民群众的不理解甚至误解,往往来自于政府的朝令夕改和行为不够规范,一旦这样,人们的行为预期就没有保障,人们的内心就会缺乏稳定性和安全感。边疆民族地区往往存在《启动慢、刹车快》、《思想保守、等靠观望》等现象,而执行过程中往往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结果导致人民群众期望值越高失望也越大的现象。

2、严格树立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理念,打造边疆民族地区党委执政为民和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在国家层面,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理念已经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已经贯彻到中央政府的行为中,尤其是第四代领导集体执政以来,推行以人为本的执政思维,党中央和中央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得到了很好的体现,领导集体亲民、爱民、为民的形象深入人心。但边疆民族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还没有完全树立起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理念,凭经验治理地方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完全把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行为纳入国家法律之内,没有真正树立法治的权威性,制约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推进。

3、提升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干部的素质,尤其是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一是要克服少数民族干部维护本民族小团体利益的思想,防止少数民族干部不站在国家和社会的大局上考虑问题,而是占在本民族的利益上考虑问题,从而导致民族之间的矛盾。二是要克服基层干部等靠要的思想,讲实际和客观多,而讲主观和超前谋划少,不思进取,敢为天下先的精神不足。三是要克服基层干部把边疆民族地区特殊化的倾向,以边疆民族地区自居,认为边疆民族地区就是特殊,讲特殊性而忽视普遍性。四是要克服边疆民族地区干部轻视学习的倾向。

4、真正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让群众真实地享有参与权和利益表达权。应该逐步扩大基层民主,让人民群众真正享有广泛的参与权和利益表达权,同时也要防止打着主人翁旗号无事生非、打着以人为本招牌提出非法要求的不良现象,这已经成为部分群众对抗政府的两块金字招牌。在边疆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参与能力、合理表达自身诉求的愿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能力等都存在很大的差异,应该因地制宜、正面引导、逐步推进。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影响因素与防治对策研究》(编号:08XKS008)。

作者简介:李育全(1972-),云南宣威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党总支书记,主要从事法社会学和社会治理研究,云南农业大学园林园艺学院,邮编:650201。E-mail:kunminglyq@126.com,电话:13888699907,0871-5227146(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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